充分运用云计算、大数据等先进技术,建设满足中小微企业财会、税收、金融等方面需求的专业化会计服务平台。
提供的原始凭证
和其他资料
进行会计核算
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
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等
提供税务、财务、管理
法律、技术咨询服务
经营类、管理类、营销类
财税类培训服务
案例示范和信息发布等
提供融资方案策划
上市指导
财务尽职调查
可行性研究
内控体系建设
等增值服务
协助企业制定改制重组
兼并收购方案
代理制作涉税文书
提供财务分析
经营分析、报表分析
会计服务超市等
服务对象需求:
(一)设立登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;
(二)取得法人资格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;
(三)符合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的;
(四)已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,且已经实现收入的;(设立登记日至申请日三个月内的中小微企业,作出书面承诺)
(五)依法办理纳税申报、缴纳社会保险,具有健全规章制度且运行良好的;
(六)已依法取得相关行业行政许可或行业资质的。
有下列情形的中小微企业,不纳入服务范围或中止政府为其购买服务事项:
1、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;
2、被列入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;
3、被列入“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”中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;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等情形的。
审核原始凭证、填制记账凭证、登记会计账簿、编制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,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。
服务对象接受会计服务机构提供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服务,不属于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范围。